丽江网警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

综合简报作者:2026-10-01

  云南网讯(记者 刘畅 通讯员 马力)近日,丽江市宁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多张疑似多车相撞交通事故的图片,并评论称“交通事故发生在宁蒗县跑马坪乡”。视频一经发布,立即引发网民关注和议论。

  经多方核实,近期宁蒗县跑马坪乡未发生此类交通事故,该视频内容为虚假信息。6月25日,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视频发布者梁某接受调查。梁某交代,自己为了吸引关注,在网上下载了多车相撞的图片,编造了“宁蒗县跑马坪乡发生交通事故”的谣言。

  目前,丽江市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对梁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,责令其删除虚假评论及图片。

 

法律链接 >>

 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

 

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  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  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  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  网警提醒 >>

  虚构事实散布谣言属于违法行为,依法承担法律责任,请广大网民理性发言,不造谣,不传谣。对于恶意造谣、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